2019.03.13

洪健倫

《第四公民》直擊人民吹響哨音的關鍵時刻

在訊息快速更新、覆蓋的今日,2013年六月「稜鏡事件」美國政府被踢爆大量蒐集國內外電信數據資料,甚至連德國總理梅克爾的通話紀錄也被美國政府蒐集,新聞一經披露震驚了全世界,但現在聽來宛如隔世,我們依舊大量依賴臉書、Google提供的各種雲端服務,更沾沾自喜於「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這些經由電信網路傳輸的線上服務大大改善了我們的生活與工作方式,若不是因為《第四公民》這部紀錄片的問世,我們恐怕早已忘記,在數位世代,我們的隱私權在握有大權的政府面前,宛如一張一戳即破的衛生紙。

由美國紀錄片導演羅拉・柏翠絲(Laura Poitras)拍攝的《第四公民》帶我們重新回到前美國中情局技術部門人員愛得華・史諾登踢爆「稜鏡事件」的始末,在新聞媒體一同參與披露政府弊案的情形下,紀錄片這個媒介在此事件中,扮演的不是如李惠仁導演《不能戳的秘密》那樣的吹哨者,或是中國紀錄片導演王久良的《垃圾圍城》那樣的深入查訪,而是整個事件的觀察記錄者,而這部紀錄片也還原了當時新聞報導背後更多我們所看不到的訊息。《第四公民》不只是再次提醒觀眾英美政府打著反恐大旗行維護國家利益之實,濫用公權力與科技嚴重侵犯國內外人民隱私權,也透過鏡頭下愛得華對於數位科技的處處提防,直接讓觀眾意識到個人隱私權在數位時代的岌岌可危。但更重要的,我認為還有下列的兩個層面。

第一,本片讓觀眾看到新聞記者在深處新聞前線的操作思維。由於導演羅拉和記者葛倫・葛林華德(Glenn Greenwald)一同進行訪問,而縱使葛倫已經拿到所有的資料,但他的作法並非一次披露,而是小心的規劃了每一步,透過一點一點的釋放訊息,引起輿論的關注,在累積一定的能量之後才對外公開最關鍵的訊息。另一方面,相較於記者的採訪與向讀者揭露國家濫權弊端的雄心壯志,當導演的盡頭進到《衛報》的編輯部的時候,又讓觀眾看到報社為了維持與政府單位的關係,對於機密資料披露程度步步為營的狀況,相較於採訪現場捨我其誰的壯志豪情,顯得有些無奈與諷刺。而在最後葛林準備在報導中公開吹哨者身份時,他也再三和愛得華確認他的意願,也和他解釋公開身份後可能產生的影響,仔細討論如何在公開身份後不讓議題失焦。

從葛林和愛得華決定公開身份的這一點上,我們又可以看到《第四公民》呈現的另一個層面。這個層面也是羅拉在本片中不斷回到的主題,在面對保守國安機密與揭發國家違法濫權兩個衝突的抉擇之下,身為一個公民與公僕應該如何取捨。在片中,導演和愛得華從他的工作開始談起,到第一篇報導披露愛得華女友在美國遭到調查單位盤查,到最後他決定公佈自己的身份,導演一次又一次透過對話確認他的目的和動機。但一次又一次,他得到的回答十分簡單,就是身為國家的公民,我有權力確保個人隱私與言論自由不受國家侵犯,但這動機雖然簡單,能夠如此不為任何巨大的風險挺身而出,更是令人敬佩。

第四公民》是羅拉・柏翠絲「美國三部曲」的終章,首部曲《我的國家,我的國家》深入中東八個月拍攝伊拉克人民在美軍佔領下的生活,該片於2006年發表後,雖然獲得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的提名,羅拉也名列美國情治單位黑名單之中。但她又在2010發表了二部曲《誓言》,揭發美國政府在沒有法源基礎下,擅自對一名伊拉克戰俘做出違憲的司法判決,諷刺的是,此舉也促使美國國會修法給予美國軍事法庭更大的司法權力,直到去年這部在柏林完成的《第四公民》,羅拉始終也和愛得華一樣,扮演著吹哨者的角色,羅拉將這個三部曲以美國為名,實則在政府的對立面,在美國當局極力包裝自己國際共主的形象時,正義凜然的點破執政者一系列反恐行動下的濫權與狂傲。

(本文原載於《放映週報》第504期:線上連結

資深電影文字工,新手爸爸。喜歡電影、音樂與文學,希望扮演藝術與大眾之間的轉譯者,帶更多人一起走進精彩的藝術世界。曾任古典音樂網站《MUZIK ONLINE》編輯、《放映週報》主編,並擔任多屆台北電影節、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的影展報編輯。現任中央社記者。